儿童保护协议

生效日期:2026-04-24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协议适用于未满十四周岁儿童相关信息处理活动,以及监护人对儿童使用服务的管理与监督。

二、监护人责任

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服务,避免泄露隐私信息,防止沉迷与不当互动。

三、儿童信息保护

我们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处理信息,不会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收集与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。

四、风险防护措施

我们将持续优化内容展示、交互提醒和异常行为识别机制,降低儿童接触不适宜内容和网络风险的可能性。

五、监护人权利

监护人有权查阅、更正或删除儿童相关信息,并可通过反馈渠道提出限制处理、停止服务等申请。

六、联系我们

如您对儿童信息保护有疑问,请通过项目公开反馈渠道联系我们,我们会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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